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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整木赔偿管理制度

第一节 责任赔偿管理制度

1.目的

1.1 为提高全员质量、成本意识,并能够积极参与质量事故改善,确保质量事故与人为其它责任事故责任得到落实,避免因工作失职、责任心不强或故意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特制定此责任赔偿管理制度

1.2 因员工故意行为或工作责任疏忽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扣除保险公司索赔、折价后的有利价值),公司有权追究责任人的经济赔偿责任,损失金额巨大的有权提交司法机关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

2.赔偿范围

2.1 本条例所指经济赔偿是指因工作疏忽、不按公司规定执行、操作不当、故意损坏等行为造成的损失。

2.2公司所有员工在规定的赔偿范围内根据给公司造成的损失金额大小,按一定比例以现金或工资代扣的方式予以承担赔偿责任。

3.定义

3.1 质量事故:因品质异常而造成产品批量报废、材料批量报废、批量返工、或重大客户投诉、客户索赔、退货、给客户免费补件的,均属于质量事故;

3.2赔偿:公司员工因其工作失职或工作过失而导致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其他使公司直接在经济上蒙受诸如财产损失、材料损耗、运费、客户索赔等费用超过 500 元时, 该员工应承担一定比例的赔偿责任;赔偿收回的费用列入公司财务;

3.3乐捐:公司员工违反公司和部门的各项管理制度、作业标准,不论其有无造成实质经济损失,皆依照相关管理制度、作业标准对责任人进行乐捐。

4.职责

4.1客服部:负责客户投诉(售后)信息的确认、反馈及处理跟进。

4.2厂长: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责任部门划分及其应承担份额的认定,并提报赔偿结果给财务。

4.3稽核:负责除质量事故外,其他事故造成经济损失责任部门划分及其应承担份额的认定,并提报赔偿结果给财务。

4.4相关责任部门:负责内部责任人员的落实,以及事故原因的调查,改善措施的制订和执行。

4.5 总经理:负责责任赔偿报告的批准。

5. 内容

5.1非产品质量事故分类:

5.1.1火灾、偷盗、本序丢件、超发(用)物料等造成的财产和物料损失;

5.1.2未制订安全预防措施或违规作业造成的人身伤害;

5.1.3机器、设备、贵重工具未有效保养、或使用不当导致的人为损坏;

5.1.4因工作失职导致的其它非产品质量事故;

5.2产品质量事故分类:

5.2.1工作指令错误或传达错误,如产品款式、设计要求、货期合同、图纸确认、色板提供、工艺定位等与客户要求不一致;

5.2.2漏下单、下错单、图纸出错;

5.2.3现场测量出错,现场安装出错;

5.2.4采购下单错误,或采购材料与采购单不符,特殊材料采购超标;

5.2.5发错货、漏发货(含补发超标费用);

5.2.6错检、漏检等检验错误;

5.2.7生产、加工错误,如未按图纸要求加工,及私自改动操作流程与工艺,机械设备与刀具操作不当导致批量不合格品;

5.2.8 其它导致产品质量异常的错误。

5.3责任分摊及赔偿比例:

NO.

行为或损失金额          (RMB)

责任人承担赔偿金额比例

个人累计承担损失金额比例或金额

责任人

直接上级

1

100元(含)以下

30元

10元

40元

2

101-500

90%

10%

50%(50-250)

3

501-1000元

80%

20%

40%(250-400)

4

1001-2000元

70%

30%

25%(400-500)

5

2001-5000元

60%

40%

20%(500-1000)

6

5000元以上

公司根据损失状况,召开专题会议决定处罚结果及相关责任人承担的比例。

说明:部门内部责任人员比例分摊可由部门负责人根据责任轻重进行适当调整,但分摊的总金额不得低于上一级的“累计承担的金额”。

备注:

5.3.1责任人当月所受的处罚总金额以本人当月实发工资的 20%为限;当月 20%工资不足赔偿全额时,超出20%部分由公司承担,不再延续到下月扣款。(非个人故意行为)。

5.3.2因个人故意行为(如故意破坏财物、故意违反规定、故意违反操作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故意行为人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责任。

5.3.3产品发货后运输损坏,一律由物流承担,交客服部处理。

5.3.4油漆、五金、胶水、板材、外购件(非标)的内部品质(我司无法检测的)由供应商承担,采购协助处理。

5.4各相关部门责任划分与赔偿承担比例:

5.4.1工作过错由部门造成,而其他部门难以监控的,由造成损失的部门独自承担赔偿责任。

5.4.2工作过错由部门造成,其他部门能够监控而没有纠错的,由过错部门承担70%主要赔偿责任, 未实施有效监控和进行纠错的部门承担30%的次要赔偿责任。

5.4.3 工作过错由多个部门造成的,则由多个工作过错部门酌情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6. 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6.1质量事故反馈

6.1.1对于客户投诉:提出索赔(扣款)、免费返工、补件类的质量事故,由客服按《客户投诉处理流程》中的要求进行登记,并在 1小时内在公司微信工作群进行反馈,同时知会给厂长。

6.1.2对于公司内发生的质量、或其它责任事故,由发现人、稽核、或各车间负责人在公司微信工作群进行反馈,同时知会给厂长。

6.2质量事故责任认定与通报

6.2.1 厂长接到各类事故反馈,组织召开案例分析会议,对事故进行原因分析,找出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6.2.2 厂长将责任部门、责任人员、损失金额及须赔偿部分金额分摊到各相关责任人,并由稽核协助在《XX案例分析表》上记录,经责任部门签字确认后上报总经理审批,经总经理审批后的《XX案例分析表》一份由稽核归档,一份转交财务部。

6.2.3 稽核将处理结果张贴在宣传栏公告,责任单位在早会上将损失事件及处理结果全员通报。

7. 管理规定

7.1如管理人员对本单位过错所造成的损失进行包庇或隐瞒不报的,经客户反馈或公司查实,由该管理人员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7.2凡主观故意造成公司损失的,不论金额多少,由本人承担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由公司追究其法律责任。

7.3各职责责任人未按规定执行的,乐捐10元/次;公司重大质量损失未分析原因、未落实责任人的,厂长、稽核分别罚款100元、50元,并向公司承诺落实完成时间。

7.4奖励规定:及时发现异常问题、或潜在质量问题(职责范围内除外) ,并通过微信工作群或其他方式反馈给相关管理人员,从而避免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稽核办、厂长提报,公司给予 20-100元的奖励。

8.相关表单

8.1《XX案例分析表》

9.其他

9.1本制度未覆盖的责任事故处理方法将通过专题会议进行协商处理。

9.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开始执行,原《公司赔偿管理制度》与本制度有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公司赔偿管理制度》自动失效。

作者:华钥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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